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 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归口到专业所在学院申报。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本年度限额申报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5人(见附件1)。每个学院限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遴选。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各教学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学校将对存在推荐不符合条件人选的教学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请报送汇总表、申请人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 1 份(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材料报送与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初审和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并于10月9日16:00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每人准备5分钟PPT汇报,具体遴选推荐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0370-3057037
电子信箱:jsfz@sqnu.edu.cn(命名格式:学院+骨干教师)
材料报送地址:梁园校区三商楼125办公室
附件:1.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3.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