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有序推进,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师范专业校内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师范类专业认证为抓手,以认证理念推动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以试点专业作为全校示范,引导师范类专业聚焦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建立评建保障机制。
坚持试点先行,实施梯次推进,加强自评自建,实现逐级提升。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师范类专业认证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对照标准扎实开展专业自评自建,全力推进小学教育、生物科学两个试点专业通过第二级认证。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所有师范类专业通过第二级认证,部分专业通过第三级认证。充分发挥认证通过专业的引领示范作用,确保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基础教育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校内认证专业
(一)试点专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师范类专业认证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各师范专业实际,确定小学教育、生物科学两个专业作为我校首批师范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试点专业。
试点专业以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保证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第二级认证标准是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39个二级指标。
(二)其他专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的通知(教办师〔2018〕859号)》精神,结合相关师范专业实际,我校制定了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确保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有序参加认证(见表1)。
表1 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汇总表
第1年拟认证级别 |
第2年拟认证级别 |
第3年拟认证级别 |
第4年拟认证级别 |
第5年拟认证级别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三级 |
小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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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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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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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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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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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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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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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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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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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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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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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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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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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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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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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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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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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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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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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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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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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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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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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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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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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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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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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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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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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2 |
0 |
9 |
0 |
4 |
2 |
0 |
9 |
0 |
4 |
三、试点专业主要工作内容及推进步骤
(一)试点专业主要工作内容
1.专业层面
参评专业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建构“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评价和反馈,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
参评专业应紧紧围绕“五个度”,按照认证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8个方面进行梳理总结,通过举证详细说明为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及取得的成效,阐述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情况,同时能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
(1)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帮助教师深刻理解认证理念和标准,并以此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参评专业应依据学校办学定位,结合专业特色,按照专业认证的指导思想、理念和标准要求,从专业定位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出发,思考和研判专业现行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合理性,并通过对专业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研,充分吸收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3)优化设计课程体系。重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进行研判。课程体系设计过程中,应注意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逻辑关系,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分析课程矩阵对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支撑情况,找出课堂教学环节中制约教学质量提升的短板。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及反馈工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及反馈是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充分体现了专业认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也是专业认证外部评价的主要内容。一要建立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常态联络机制,二要定期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三要加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培养过程的评价反馈。
(5)教学档案与支撑材料整理。专业认证以事实为依据,任何结论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因此,高校应注重关于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证据的积累,做好各类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整理,包括各种制度文件、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问卷、教学评价相关材料、整改过程的典型案例、教学档案及产学研协同育人材料等。
2.教师层面
(1)学习认证理念与认证标准。专业教师应认真学习认证理念与认证标准,充分理解“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重点抓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践。
(2)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毕业要求,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分析教学内容与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对应关系。
(3)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应通过自我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学生评价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反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持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整理日常教学档案。做好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材料、实习报告、试卷及试卷分析、反映教学改革成效的典型案例等教学档案整理工作。
(二)推进步骤
1.第一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1月)
(1)试点专业所在学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发动广泛宣传,加强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交流。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师范类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严格对照《专业认证标准(二级)》,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初稿)》,梳理支撑材料。学校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2020年9月-10月)。
(2)试点专业修改《自评报告(初稿)》和支撑材料。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评阅试点专业《自评报告(初稿)》和支撑材料,并进行现场考查评估,其他师范专业全程观摩学习。评估专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确定试点专业下一阶段的具体建设任务(2020年11月)。
2.第二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7月)
(1)认证试点专业根据自评结果,结合专家评阅意见,完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建立健全质量评估监控与反馈机制,开展持续改进。学校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持续跟进、督促检查(2020年11月-2021年7月)。
(2)学校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培育申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2021年7月)。
(3)申请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并被受理的专业,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的要求,进行专业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接受认证专家组到校现场考查。学校迎接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组到校现场考查(2021年8月-9月)。
(4)申请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未被受理的专业,要积极查找原因,进一步强化对师范毕业生的综合评价、跟踪调查,更自觉地接受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评价,并以此调整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准备申报下一年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学校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持续跟进、督促检查(2020年11月-2021年7月)。
两试点专业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见表2。
表2 小学教育、生物科学两试点专业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控制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试点专业完成时间 |
学校督促检查时间 |
1 |
试点专业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发动广泛宣传,加强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交流。 |
2020年9月 |
2020年10月2日 |
2 |
试点专业对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初稿)》,梳理支撑材料。学校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
2020年10月 |
2020年10月30日 |
3 |
试点专业修改《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考查评估。评估专家提出整改建议,确定建设任务。 |
2020年11月 |
2020年11月27日 |
4 |
认证试点专业根据自评结果,结合专家评阅意见,完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建立健全质量评估监控与反馈机制,开展持续改进。学校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持续跟进、督促检查。 |
2020年11月-2021年7月 |
2020年11月-2021年7月 |
5 |
学校根据评估结果,增减若干试点专业,择优培育申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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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 |
6 |
申请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并被受理的专业,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的要求,进行专业自评、提交自评报告、接受认证专家现场考查。学校迎接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组到校现场考查。 |
2021年8月-9月 |
2021年8月-9月 |
7 |
申请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未被受理的专业,要积极查找原因、强化综合评价、调整培养目标、优化培养方案,提高培养质量,积极申报下一年的认证。学校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持续跟进、督促检查。 |
2020年11月-2021年7月 |
2020年11月-2021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