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教高〔2021〕96号文件),我校201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朱新玉、杨静、翟滨、张海燕、孙旭、张存良(调入)六位教师培养期满,经成果公示、PPT汇报、答辩、校内外专家组投票、省教育厅审核等环节,考核合格,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称号。
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省教育厅为加快青年教师教师队伍培养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持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而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工作。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每年选拔资助一次,资助金额3万元,以竞争选优、项目资助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为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我校高度重视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加强资助与扶持力度,在国内外进修访学、实践锻炼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促使他们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