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正常运行,依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院行字〔2015〕10号),学校将组织本学期期初教学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1日—3月5日,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及专职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2.教师上课情况、外聘教师情况;
3.学生教材落实情况;
4.学生上课教室、实验室、机房等落实情况;
5.高年级学生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落实情况。
三、具体要求
1.要求新学期开学前,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到“两个落实”:即教学任务落实到每位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落实到每个学生。确保教师明确教学任务、学生在第一时间找得到教室。
2.要求各任课教师务必认真备课,精心组织各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艺术性,为学生奉献精彩的第一课。
3.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各教学环节正常运行。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