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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1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院行字〔201510号)和迎接审核评估要求,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近期开展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424519(第1013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其中前三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1.上学期期末试卷及补考试卷抽查;

22017届毕业论文抽查;

3.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备课、教案、课件、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环节中的态度和效果;

4.期中考试或平时考核安排情况;

5.各学院领导、教师听课情况;

6.实验教学检查;

7.晚自习开展情况;

8.各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及二级教学督导组织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办法进行检查。

1.各学院自查(时间:424512)。各学院进行自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汇总存档。

2.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及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

1)第10-12教学周(424日—512日),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将深入教室(或监控室)查看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深入各学院了解低年级学生上晚自习情况。

2)第13教学周(515日—519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分组到各学院进行抽查。

3522日—23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分组撰写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利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教学督导自查;

2.各学院中期教学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学院在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之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试卷检查时应准备好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及补考课程清单)和中期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提交校教学督导专家组1份。

(二)内容说明

1.试卷检查。检查试卷批阅是否规范,试卷存档情况等(见附表一);

2.毕业论文检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资格、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成绩评定等(见附表二);

3.教学进度检查。依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检查进度执行情况(见附表三);

4.教师教案及课件检查。重点检查PPT制作态度是否认真,结构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合理,文字是否精炼,形式是否多样等;教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见附表四);

5.作业检查。针对各专业课程的特点,检查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数量、质量和规范程度等(见附表五);

6.实验(技能)课检查。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表的编制、实验报告情况、学生实验成绩情况等(见附表六);

7.听课记录。各学院(部)处级党政领导,每学期不少于5学时;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听课按各教学单位的要求进行(见附表七);

8.期中考试或平时考核情况总结。

五、抽查时间安排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抽查时间安排表

 

时间

星期一

515日)

星期二

516日)

星期三

517日)

星期四

518日)

星期五

519日)

上午

1.人文学院

 

2.音乐学院

 

3.化学化工学院

 

1.美术学院

 

2.教育科学学院

3. 建筑工程学院

 

1.法学院

 

2.数学与统计学院

3.传媒学院

1.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体育学院

 

3.经济管理学院

 

1.信息技术学院

2.现代艺术学院

3.国际教育学院

 

下午

1.外语学院

 

 

1.环境与规划学院

1.生物与食品学院

 

1.马克思主义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 附件【附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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