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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监测指标
维度
监测指标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课程与教学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必修课≥10学分
总学分≥14学分
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即:必修课≥10学分;总学分≥14学分
2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10%
3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50%
合作与实践
4
教育实践时间
≥18周
≥1学期
5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
≤20:1
≤20:1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师资
队伍
6
生师比
≤18:1
≤16:1
7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有
≥2人
≥3人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学校平均水平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60%
≥80%
10
中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20%
11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具有中学教育服务经历
—
≥1年
每五年至少有一年
支持
条件
12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
≥13%
≥15%
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4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
15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30册
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
每6个实习生配备中学学科教材≥1套
16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技能、学科实验教学实训室等教学设施
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
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变。
毕业生情况
17
初次就业率
≥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
≥75%
18
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
≥7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8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下一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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