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

关于对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5: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商师教政〔2021〕29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20年度考核延期人选。

二、考核内容

受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资助期内受资助人教学、科研及获奖等综合业绩。

三、考核方法

1.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如不参加本次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对象进行5分钟PPT汇报,介绍资助项目完成情况,教学、科研取得的成绩及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等。

四、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三商楼143室。

五、材料提交

内容包括:

1.《商丘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科研成果一览表》只提交电子版

3.《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教科研成果清单》只提交电子版。

4.受资助以来出版的著作、教材,发表的论文,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持人必须至少有1项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六、其他事项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fz@sqnu.edu.cn命名:姓名+校骨干

2.纸材料用文件袋封装,文件袋正面粘贴《考核报告》封面。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过期不候。

地址三商125办公室




教师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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