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双能

关于报送2026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应用科技研发能力,有效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商师教政〔2019〕2号)(见附件4)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开展2026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高校教龄的在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按照任教课程所属学院归口申报。2016—2025年度已取得“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者不再申报。

二、认定条件

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必须严格对照《关于印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师教政〔2019〕2号)文件中的四类认定条件,至少选其一(具备多项条件的也可选多项)准备齐全相关佐证材料。

认定类型1:近五年内,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与本人承担课程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实际工作经历。实际工作经历不包含教师任何形式的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经历。学校组织部选派的以全脱产方式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须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且经考核合格者,可视为具有一线实际工作经历。

此类型申请者需提交材料:

1)实践锻炼教师(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选派)需提交材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实践锻炼考核材料(此项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提供)。

2)挂职锻炼教师(由组织部选派)需提交材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复印件挂职锻炼考核材料复印件

认定类型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近五年内承担一门以上的相关课程教学任务。职业资格证书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所规定的140种之一(目录见附件4),且为中级以上。

此类型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相关资格认证网站核查材料(并在核查证明上注明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140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类别和序号)、与之相关课程教学课程表或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工作等相关证明材料

认定类型3:近五年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以商丘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完成横向项目研究(不包含纵向项目),且相关研究成果已被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横向研究项目必须经过学校管理部门立项,且入账经费累计达到社会科学类20万元及其以上,或自然科学类40万元及其以上(以学校财务入账为准)。

此类型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复印件)、横向科研项目备案表(复印件)、横向科研项目结项表(复印件)、学校财务入账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认定类型4:相关业绩符合上述三种认定条件中任意一种,但在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类比赛中,作为指导教师(限第一名)在指导学生参加政府举办的省级及其以上三类比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成绩显著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奖励1项及其以上;国家级三等奖2项及其以上;省级一等奖1项及其以上),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组成审核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核,获得成员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同意者方可向学校推荐。符合推荐条件者,教师所在学院如实向学校提交书面推荐报告,以及教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此类型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学院推荐报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可自愿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认定申请,填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组织推荐

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初审职责。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教职工会议评议、教学单位审核,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核查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确保申报材料规范有效。初审完成后,将评议结果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成立专项审核认定工作组,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复核统一评审,完成“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最终认定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院需提交材料

1.《商丘师范学院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学院初审意见表》(附件3)纸质版1份

以上纸质材料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sfz@sq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学院+2026双师双能。

(二)申报人需提交材料

每位申报人的个人材料须单独装袋,档案袋内仅存放佐证材料复印件,档案袋封面粘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袋内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学院公章包括

1.《“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2份;

2.佐证材料册1份(装订顺序:①申请表、②材料目录、③各项佐证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人员无需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任职资格证原件

2.申报认定类型2及类型4的教师,须提交本次认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各学院核验无误后集中装袋,袋面标注学院名称,随全院材料一并报送;申报认定类型1、类型3的教师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3.为规范管理、提升审核效率,本次认定材料仅接受学院统一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与地点

报送时间:2026924星期四17:00前

报送地址: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三商楼125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305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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