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检查实践锻炼效果,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207号)规定,对实践锻炼期满教师进行终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9月1日前已完成实践锻炼任务,但还未考核的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若实践锻炼教师弃权或延期,请提交《延期申请》(附件5)或《弃权说明》(附件6)。
二、考核内容
实践锻炼任务完成情况及个人综合素质提高情况,主要包括:实践锻炼的心得体会,具体任务,为企业所做实质性的工作、建议性工作,在个人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方面取得的成效、成果及收获等。
实践锻炼教师在实践锻炼期内须完成具体任务的第1—3项,评优者另须完成第4—9条中的至少一项:
1.做好实践锻炼期间工作记录,并提供不少于6张不同时节的实践工作照片(工作场景照片中实践教师必须出镜)。
2.根据实践锻炼情况,撰写调查研究报告1份。
3.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生产实际教学案例(不少于1个)。
4.取得相关专业或行业中级及以上证书。
5.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实践锻炼相关的专业或教改论文1篇。
6.主持或参与企业生产设备大修、扩(改)建等技术指导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
7.承担或参与实践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
8.承担或参与实践企业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化1项,有正式合同以及在企业完成的相关过程、成果材料。
9.被实践锻炼企业评为优秀员工或受到表彰。
三、考核程序
1.学院首先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考核,要求对本院实践锻炼教师排出考核名次。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考核,确定考核等级(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考核者,给予通报批评)。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教师实践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补贴及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及材料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考核对象进行PPT汇报(3—5分钟),介绍实践锻炼的心得体会,具体任务,为企业所做实质性的工作、建议性工作,在个人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方面取得成效、成果及收获等。
4.专家组进行提问,考核对象进行回答。
四、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学院提交材料
学院提供《实践锻炼考核结果名次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至规定邮箱。
(二)个人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
考核对象须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主要包括:(1)考勤记录(企事业单位盖章);(2)实践工作记录;(3)《实践锻炼考核表》;(4)《调查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5)教学案例;(6)实践锻炼工作照片6张(打印在3张A4纸上,每张照片均须备注:学院+姓名+实践锻炼单位+工作场景内容);(7)其它跟实践工作有关的文档材料等。
纸质版材料用牛皮纸袋封装,袋子正面粘贴《实践锻炼备案表》封面。
2.电子版材料
考核对象须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包括:(1)《实践锻炼考核表》;(2)调查研究报告;(3)教学案例;(4)本人不同时节的实践锻炼工作照片6张(工作场景照片须实践锻炼教师出境,且要不同服装、不同时节。每张照片务必命名清楚,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实践锻炼单位+工作场景内容。)。
【注意事项】
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请各学院集中上报材料。每位考核对象的电子版材料一个文件夹,学院将本院所有考核对象电子版材料集中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syjsfzk@126.com(师院教师发展科--首字母)。
邮件命名格式:学院+2021实践锻炼考核
集中上报材料时间:2021年9月23日(周四)。过期不候。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三商楼一楼125办公室教师发展科
联系人:马老师 3057037
五、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暂定为9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人员请扫码入群,并及时关注群通知。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