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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师范类专业认证中期审核工作的函》(附件1)、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附件2)的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师范类专业认证中期审核工作,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认证“以认促改、以认促强”作用,全面落实面向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要求,夯实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能力。
二、适用范围
我校需要提交2026年中期审核材料的师范专业名单(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有效期 |
1 |
汉语言文学 |
第二级 |
2023.9-2029.8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第二级 |
2023.9-2029.8 |
3 |
物理学 |
第二级 |
2023.9-2029.8 |
三、工作内容
(一)年度报备改进情况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三个专业每年将本年度修订和完善的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教学材料、评价机制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关要求见附件3),提交相关认证机构备案。认证机构负责对备案材料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二)中期审核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三个专业提交持续改进证据清单(格式见附件4)和中期改进报告(模板见附件5),并对持续改进支撑材料进行整理(格式要求见附件6)。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在线或实地核查,并依据核查结果,形成初步《中期审核报告》。
四、时间要求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三个专业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将经学院审查的各类持续改进材料上传至网盘,同时每个专业的中期审核材料同步U盘存储两份,并分别贴上学校专业名称,交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统一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
联系人:李相中
联系电话:18737052805(小号62805)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