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师范专业认证自查自评工作汇报会的通知
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7:5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

7月11日,学校召开了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启动会,部署安排我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和河南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我校师范专业认证的准备工作,现组织开展全校师范专业认证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会。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师范专业要对照国家颁布的认证标准,逐条进行分析与自查自评,查清达到的标准有哪些,达不到要求的地方有哪些,并据此确定申请认证的等级以及认证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二、各师范专业需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涵盖认证标准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本情况、培养目标、毕业生质量、课程与教学、合作办学与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发展、专业特色和优势等,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三、各设师范专业的学院应做好《认证标准》支撑材料的搜集、存档工作,各类教学文档和与师范生培养相关的学生活动材料,包括纸制文案、电子档案、音像素材等,应当齐全、标准、规范,并能全面体现所认证专业的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四、汇报会时间及要求。时间:11月23日上午8:30。地点:平原校区1号行政楼417会议室。每个专业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中的合格标准(二级)以上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拟申报认证的时间和等级、对标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建设措施等。汇报时间8分钟。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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