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表彰热爱教育、潜心教学,长年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在我校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弘扬教学神圣理念,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及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彰显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按照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校党发〔2019〕8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商师教政〔2019〕9)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
为规范评选活动,确保教学奉献奖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凡与《办法》不一致者以本通知为准),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长期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兼任行政工作教师按照任教课程所属学院归口申报。同等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倾斜。处级干部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名额(20人)的15%。
二、基本条件
凡申报教学奉献奖的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守本职工作岗位,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
(二)截止评奖当年的 1 月 1 日(指2019年1月1日),在我校(商丘师范学院)实际教学满10年。
实际教学满10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10年是指扣除脱产攻读学位、访学半年、脱产实践锻炼、挂职锻炼以上等脱离教学工作岗位的时间;(2)近五年(指2013-2014、2014-2015、2015-2016、2016-2017、2017-2018学年,以下同此)均完成学校规定的年终考核教学工作量;(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近五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的年终考核教学工作量 50%以上;如不符合该工作量条件,但在本专科人才培养中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性竞赛奖励者,也可以申报。
(四)近五年来,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获得优秀等次 1 次以上。
(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且无违反师德师风及其他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名额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本届拟评选教学奉献奖教师20 名。
四、评选内容
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基本条件项和加分项两个部分。
凡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者,即可获得 60 分。
加分项根据申报教师的教学年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师德师风、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案及课件编写与制作、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等因子进行评定。具体加分项目及其内涵和加分标准按照《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加分项目及标准》执行。
本次评选加分项目统计时段:教学年限、教案课件、指导第二课堂获奖、教学奖励、师德师风、教改项目、教改项目获奖、教改方案实施效果等8个项目为从事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至今(2000年3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超工作量、教学效果等2个项目为最近五个学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已获得教学奉献奖的教师再次参评时,已经使用过的加分项目不再加分,其中实际教学年限和年均教学工作量从获奖年度计算加分。
五、评选程序
教学奉献奖的评选分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初评、终评及校长办公会确认五个阶段。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建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委员会,对拟推荐教师及其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初步计算各项得分,尤其要结合教师综合表现,择优推荐。宁缺毋滥。推荐候选人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3%,不足一人者,按一人计入。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5。被推荐候选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报表和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各教学单位评选分委员会对本单位拟推荐教师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校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上报时间:2019年6月3日)
2.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师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确定为初评候选人。
若发现教学单位推荐人选有不符合条件者,以及对申请者提交材料审核不实、把关不严情形的,则该单位推荐结果全部作废,单位所有推荐人选均不得参加教学奉献奖评选。(2019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三)初评委员会初评并确定终评候选人
初评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初评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按每位初评候选人的得分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获奖名额1:1.2 的比例确定终评候选人。
校长可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名终评候选人,决定提名的,可提名 1-2 名终评候选人,被提名候选人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2019年6月24日之前完成)
(四)终评委员会终评
终评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通过会议对终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产生教学奉献奖终评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提交校长办公会确认;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五)校长办公会确认并予以表彰
校长办公会对终评人选进行审议,确认教学奉献奖获得者,并予以表彰。
六、奖励待遇
获得教学奉献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并分别奖励现金 15000 元(税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评选机构
教学奉献奖评选机构分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
学校成立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分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初评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教学奉献奖的初评工作;终评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学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和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教学奉献奖的终评工作。
学校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资格审查和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和人事处有关人员组成。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委员会(格式见附件1),负责本单位申报教师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和初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其人员组成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必须有一线教师参加。申报教学奉献奖的教师应当回避,不得担任学校评选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分委员会工作。
八、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弘扬评奖正能量。
(一)候选人提交材料
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学院推荐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2),严格参照《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加分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的规定如实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符合申报条件和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及所任课程中一门课程的教案和课件(课件只提交电子版)。
候选人提交《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及其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一份)。10项支撑材料请按分类顺序标注清楚装订,每人一个档案袋(或文件包),档案袋(或文件包)上贴附件2。
(二)学院提交材料
本单位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学院推荐候选人审核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4)等纸质文本(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学院将《评选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电子版、《候选人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每位候选人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课件,一位教师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信箱:syjsfzk@126.com(师院教师发展科--首字母)。邮件命名格式:XX学院+奉献奖。
(三)注意事项
为规范管理,保证评审公平性,提高工作效率,务必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材料。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上报时间:2019年6月3日。
报送地址: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中德大楼125办公室)
联 系 人:教师发展科 马宁
联系电话:0370-3057037
附件:1.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样式)
2.教学奉献奖学院推荐候选人申报表
3.教学奉献奖加分项目及标准
4.教学奉献奖学院推荐候选人审核汇总表
5.各学院专任教师(不含外聘)人数及推荐名额一览表
6.关于教师承担课程加分的核算说明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