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传帮带”及相关工作落实成效,精准评估各教学单位在免检教师管理、青年教师培养方面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夯实本科教学质量根基,落实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要求,依据依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师教政〔2020〕—17)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院行字〔2017〕282号),结合学校2026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021年、2023年、2025年遴选出的三批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履职情况,各教学单位对免检教师工作的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及工作量核算等相关工作情况。
二、督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对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工作的组织安排、管理措施及存档情况。
2.免检教师“传帮带”工作落实完整性,包括指导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对接记录、听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人)、改进意见反馈记录等。
3.各教学单位对免检教师工作量核算、认定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免检教师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督查(第12周,5月18日-5月22日)
校级教学督导团,通过实地查阅材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听课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核查免检教师履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反馈整改(第14周,6月1日-6月5日)
学校汇总督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校级教学督导团的督查工作。要严格核查相关材料,确保所有履职记录、佐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据可查,不得临时补充或伪造材料。要以督查为契机,强化免检教师管理,督促其切实履行“传帮带”义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推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
联系人:龙坡涛
电话:0370-3056636(66703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