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充分尊重教师教学工作事权,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鼓励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度自觉、追求卓越的教学文化,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启动第三批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长期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倾斜。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坚持质量标准,宁缺毋滥。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本次各教学单位实际推荐候选人人数最高不超过本单位目前任课教师的2%。目前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实际人数已经达到5%比例要求的教学单位,可不再推荐候选人。
学校拟认定第三批教学质量免检教师1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记录。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在商丘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堂教学一贯认真规范、没有出现过教学事故,教学质量受到师生广泛认可。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时为学生提供学业、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学生满意度高。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批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2.主持建设省级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
3.获得教学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4.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得者;
5.近五年内,主持完成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
6.近五年内,近五年获得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等次3次及以上;
7.近五年内,近五年获得学校教学督导先进个人3次及以上。
三、认定程序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实行基层推荐与学校组织评定相结合,以教学单位推荐为主、学校评审为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原则。
1.学院推荐
(1)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教师候选人,并填写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候选人对个人提供材料作出真实性承诺,提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
(2)教学单位成立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党政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团及资深教师组成。
(3)各教学单位务必对已备案存档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并根据已备案存档的候选人任教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参考院级教学督导团和同行评议意见以及每年教学质量评价结论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进行推荐。教学单位认定小组签署意见,并进行排名后推荐上报。
(4)为确保认定工作严肃性,弘扬正能量,教学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对候选人全面考量,慎重推荐。
2.学校认定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意见与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教与学信息反馈情况,同时校级教学督导团深入课堂专项听评课,抽调推荐人选近三年的试卷批改、指导实践教学等情况,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把初审情况提交学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委员会。学校组织认定时,获得学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证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同意者,方可确定为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人选。
3.发文公布
学校公示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宁缺毋滥。推荐工作要避免简单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民主评议,真正把热心教学、师德高尚、师生公认、教学质量好的教师推荐出来。
2.各学院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商师教政〔2020〕17号)精神开展推荐工作,需认真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教学单位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成员名单和一份学院推荐认定人选的相关记录,于3月28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未报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龙坡涛
邮箱:sqsyjxjkk@126.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