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充分尊重教师教学工作事权,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鼓励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度自觉、追求卓越的教学文化,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启动第二批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教学工作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或获得校长教学质量奖、教学奉献奖和青年教师教学奖一等奖的副高级以下职称的在岗教师。
二、认定条件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候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好,秉承初心,严以律己,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课程思政,无教学事故记录和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2.教学各环节全过程认真规范,始终能够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指导实践教学等。
3.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达到15年及其以上。
4.近 3 年教学质量评价获得2次及其以上优秀等次;或近3年学生评教成绩均达到优秀标准(≥90 分),被师生普遍认可。
三、认定程序
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实行基层推荐与学校组织评定相结合,以教学单位推荐为主、学校评审为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原则。
1.学院推荐
(1)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教师候选人,并填写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候选人对个人提供材料作出真实性承诺,提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
(2)教学单位成立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党政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团及资深教师组成。
(3)各教学单位务必对已备案存档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并根据已备案存档的候选人任教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参考院级教学督导团和同行评议意见以及每年教学质量评价结论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进行推荐。教学单位认定小组签署意见,并进行排名后推荐上报。
(4)为确保认定工作严肃性,弘扬正能量,教学单位应坚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对候选人全面考量,慎重推荐。各教学单位实际推荐人数最高不超过本单位当年任课教师的3%。
2.学校认定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意见与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教与学信息反馈情况,同时可抽调推荐人选近三年的试卷批改、指导实践教学等情况,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把初审情况提交学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委员会。学校组织认定时,获得学校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证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同意者,方可确定为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人选。
3.发文公布
学校公示教学质量免检教师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宁缺毋滥。推荐工作要避免简单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民主评议,真正把热心教学、师德高尚、师生公认、教学质量好的教师推荐出来。
2.各学院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商师教政〔2020〕17号)精神开展推荐工作,需认真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免检教师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教学单位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小组成员名单一份,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未报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龙坡涛
邮箱:sqsyjxjkk@126.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