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督导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以尽快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全面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是提高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
2017-2018学年,我校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在学校的正确领导和各教学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全面完成了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学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我校教学改革发展服务,学校决定评选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和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现将有关推荐和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全校各教学单位;
2.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全校院级教学督导员。
(二)推荐名额:
1.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全校各教学单位总数的40%;
2.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为各教学单位院级教学督导人数的20%。
二、评选及推荐条件
(一)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高度重视,院级教学督导组工作进展扎实有序,并有明显成效,得到学院教师认可;
2.监控体系完善,强化自我监控与管理,强化过程引导,开展深入课堂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践教学等多样化督导活动。
(二)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条件:
1.从事教学督导工作1年以上的,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校情,关爱师生,能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实事求是、敢说真话,帮助老师提升教学能力;
2.积极参与教学各环节督导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在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做好本部门教学督导工作汇报PPT,时间限5分钟;
2.各教学单位根据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将候选人推荐信息表(见附件2)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2018年6月15日12:00前报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监控科(九层办公楼310办公室);
3.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的大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松梅
电话:3057036(667036) 手机:15993990615(61615)
附件1:“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表
附件2:“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信息表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