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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学院位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协同推进教师教学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教师教学培训的常态化、精准化、有效性,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学校决定面向各教学学院分批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现就分中心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中心功能定位

分中心是在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指导支持下,立足学院学科特色、服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层平台。分中心聚焦精准服务、专业支撑、基层联动三大功能,搭建教师交流平台,发挥校院协同纽带作用,营造教学学术氛围,通过分层管理与特色化培育,提升教师发展实效。

二、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教师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协同联动的教师教学发展体系,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教师培育机制。立足学科特色,精准对接教师教学发展需求,深化校本服务、细化专业支持,助力教学科研反哺教学能力提升。通过分层分类培养、个性化指导及"传帮带"机制,加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及"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育,营造良好的教学学术生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建设内容

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应立足学院学科特色,构建针对性、系统化的教师教学发展体系,打造精准化、特色化的支持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教师培训研修。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专题校本培训活动(每月≥2次),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教学研讨等研修活动,拓展教师学术视野。

2.教学改革创新。鼓励教师开展项目式、探究式、混合式等新型教学模式实践,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项目培育和成果奖申报,促进成果转化,科研反哺教学。

3.教师发展指导。为教师提供个性化职业发展规划咨询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可邀请“商师设计教学团队(SQNUTDTL)”为本学院教师开展针对性指导,助力教师成长。

4.发挥示范引领。鼓励分中心依托本学院人才队伍和教学、科研成果,向校内其他教学单位推广本院优秀教学成果和改革经验,共享优质资源,促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育质量持续提升。

四、运行机制

学校持续加强分中心建设,构建完善"对接需求、校院协同、分层管理、动态优化"体制机制。

1.校院协同管理机制。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自主管理"的协同模式。学校层面,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提供政策指导与资源支持;学院层面,由学院教师教学培训工作组组长担任分中心主任,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具体人员构成和分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资源保障机制。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协助分中心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计划,为分中心提供专家资源、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帮助。学校大力支持分中心培训项目建设,每年设立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培训师外出培训、培训项目(课题)建设、培训材料费、专家劳务费等。

3.实施要求。中心活动纳入学校年度教师教学培训计划,通过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发布。分中心需要建立完整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档案,定期梳理典型工作成果,规范报送年度计划和总结。在保证学校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分中心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申报流程

分中心的成立实行申报评审制。由学院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成立并支持建设。

1.材料要求:申请单位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经学院教师教学培训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书”。

2.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5年9月30日

报送地点:三商楼125教师培训科

联系人:于婧

联系方式:0370-3057036(667036)

电子邮箱:sqsyjspx@126.com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书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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