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工作要点》(商师党发〔2021〕15号)和《商丘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院行字〔2016〕38号)文件精神,在总结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经验、开展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长期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按照任教课程所属学院归口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从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2.具备讲师以上职称,且具有我校10年以上教龄(扣除脱产学历教育年限)。近三学年(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连续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并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认真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结合主讲课程的特点,创新性地使用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近三学年内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曾获得过优秀等次;或近三学年内学生评教成绩曾在本单位前20%。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以上:
(1)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或主持完成校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改论文1篇以上。
(2)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主持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参加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撰写工作,主编、副主编撰写2万字以上,参编撰写5万字以上。
(3)获得过厅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或校级教学竞赛优胜者(其中“青年教师教学奖”限一等奖)。
(4)指导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凡辅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优先认定满足该项。
申报教师须有充分的佐证材料证明符合上述条件。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者已使用过的参评材料在本届评选中不得重复使用。评选条件中第4部分获奖情况能自证符合申报条件即可,在申报表中不必多列,可在个人综合素质展示环节全面呈现。
三、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略)。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其成员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评选过程中的组织联络、各种申报材料的接收管理与资格审查等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遴选4月14日前完成、4月15—16日报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可结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并对教师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各教学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选拔推荐本单位专任教师5%的候选人(其中教授推荐名额为本学院教授总数的15%,不足1人者按1人申报,教授推荐指标不得用于其他人选推荐;其余名额为副教授以下推荐人选)。单位推荐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可不受职称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向高职称教师倾斜。
2.资格审查(4月23日前完成)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初评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且不允许学院再补报所占用名额。
3.学校初评(6月4日前完成)
学校初评分为文科组、理工组、综合组同步进行。由校长教学质量奖初评专家组(组成人员略)进行初评。初评成绩由学校专家组随堂听课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候选人个人综合素质展示成绩构成。其中专家组随堂听课成绩占50%(其中听课成绩占80%,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占20%);学生评教成绩占20%(取近三学年学生评教成绩按位次校正后的平均成绩);个人综合素质展示成绩占30%(以PPT汇报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指导学生情况等)。
专家组随机听课过程中,对于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导致随机听课无法正常进行者,实行一票否决。
初评期间确因特殊原因没有教学任务的候选人,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安排课堂教学,邀请专家听课考评。参评教师的教学内容从个人上报的10个课题中现场随机抽取。
各组候选人初评成绩进行组间校正后确定初评结果,依据得分高低选出前16名候选人进入学校终评(按照教授、副教授及以下分别遴选,其中教授名额6人,副教授以下名额10人。)
终评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异议人可向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复议,由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做出复议决定。
公示期满,学校正式公布进入终评候选人人选。
4.学校终评(6月中旬)
校长教学质量奖终评专家组和学生评审团对全部终评候选人进行校内现场观摩教学。同时,引入校外专家参与观摩教学评审。
候选人选取任教课程的3个课题的教学设计(不得选择之前参加学校教学竞赛课题,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之前提交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比赛时从3个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观摩教学。候选人先说课,再模拟授课,最后回答专家提问。
(1)说课。参赛教师口头表述所选章节的教学设计及教学过程,重点突出课堂教学的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及创新之处。时间 3-5 分钟。
(2)模拟授课。参赛教师针对抽选章节自选某一知识点或教学环节模拟授课。参赛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制作 PPT 等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自行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教学用具。为保证师生互动效果,自带15名学生配合模拟授课。时间 15 分钟。
(3)专家提问。根据课堂教学展示情况,专家重点围绕课堂教学理念、组织、实施与效果进行提问,参赛教师回答,时间5 分钟。
每位终评候选人的最终成绩为综合评价得分。观摩教学校外专家评分、校内专家评分、学生评审团评分和候选人初评成绩的分值,分别按3:3:1:3纳入总分。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终评候选人成绩核算,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16位终评候选人排名情况进行审议和表决。对总分前9名的终评候选人投票,选出6名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者(其中处级干部不超过获奖者的1/6),其余3名终评候选人授予校长教学质量奖提名奖。另外7名授予“终评候选人入围奖”。
5.评审结果公示及表彰(6月底)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将获奖者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下半年组织教学观摩活动。
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者入选本届前六名者,授予校长教学杰出贡献奖。荣获校长教学杰出贡献奖、校长教学质量奖、校长教学质量奖提名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证书,并分别发放奖金(税后) 60000 元、 50000 元、 8000 元,“终评候选人入围奖”每人发放奖金(税后)5000元。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落实“教学为本、推进课改、以赛代训、整体提升”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各教学单位遴选候选人时一定要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宁缺毋滥,注重发挥评奖活动正能量,力争通过评选活动带动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提升。精心组织好初赛工作,按时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选手。
2.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单位留存至本届评选工作结束。
3.鉴于机构和工作职能调整,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评选组织工作。《商丘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院行字〔2016〕38号)中凡涉及教务处的地方均调整为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凡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皆以本通知为准。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视为弃权。办公室只接收各教学单位统一上报的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1.纸质版材料
各教学单位上报候选人材料时,需提交本单位初评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每位推荐教师的申报表2份、按“评选条件”序号装订成册的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版汇总表、申报表、佐证材料册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个学院提交的材料需单独装袋,档案袋封面粘贴初评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
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推荐教师材料电子版(包含:汇总表、申报表、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每个推荐教师一个文件夹。电子版因附件较大只接受U盘拷贝。
上述材料及相关电子版请于4月15—16日报送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宁(69866)
办公电话:3057037
地址:三商楼125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汇总表、评分标准及教学设计
商丘师范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