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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单科进修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和信息化时代对教师的新要求,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教学队伍,提升专任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师单科进修管理规定》(院行字〔2017〕12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学校拟选派一批教师于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到国内知名高校进行课程进修,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单科进修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助教以上职称,且在我校从事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满两年以上(不含读研时间),已参加过单科进修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进修时间

重点建设工科专业进修时间为1学年,普通文理科进修时间为1学期。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承担本学院应用型专业主干课程或核心课程的教师;

(二)推荐承担新设专业课程的教师;

(三)凡有外聘教师的教学单位,进修课程应是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

(四)凡被推荐进修教师一经批准必须按时到所申请院校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进修院校或不能去进修者,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和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备。如不报备者,取消后续2年该学院进修名额,并通报批评。

四、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单科进修教师一般不超过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的5%。

五、具体要求

(一)拟申报教师必须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同意派出后,方可申报单科进修。请各学院在审核时,务必注意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在我校从事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满两年以上)。

(二)申报单科进修教师经所在学院批准后,要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单科进修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并提交纸质版《商丘师范学院单科进修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2)。

学院汇总后提交纸质版汇总表1份(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三)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命名方式:单科进修+学院,发送至邮箱756320758@qq.com

(四)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温馨提醒】单科进修学校由学院推荐或申报教师自己联系,请在申请之前,务必和进修学校提前进行电话沟通,确定相关申报信息。



集中上报材料时间:2020年12月3日(周四)

报送地址: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三商楼125办公室)

联 系 人:教师发展科 于老师

联系电话:18213926702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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