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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0:5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应用科技研发能力,有效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学校转型提升,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师教政〔20192号)(见附件4)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且有 3 年以上高校教龄的在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按照任教课程所属学院归口申报。已取得双师双能型资格认定者不再申报。

二、认定条件

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必须严格对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师教政〔20192号)中的四类认定条件,至少选其一(具备多项条件的也可选多项)准备齐全有关支撑材料。

(一)近五年内,有连续 6 个月及其以上与本人承担课程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实际工作经历。实际工作经历不包含教师任何形式的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经历。学校组织部选派的以全脱产方式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须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且经考核合格者,可视为具有一线实际工作经历。申请者需提供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审批、备案、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近五年内承担一门以上的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申请者需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国家相关资格认证网站核查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承担与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或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工作等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所规定的 140 种之一(目录见附件),且为中级以上。

(三)近五年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以商丘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完成横向项目研究(不包含纵向项目),且相关研究成果已被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横向研究项目必须经过学校管理部门立项,且入账经费累计达到社会科学类 20 万元及其以上,或自然科学类 40 万元及其以上(以学校财务入账为准)。申请者必须提供项目立项、结项、相关成果及采用、财务入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业绩不符合上述三种认定条件之一,但在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类比赛中,作为指导教师(限第一名)在指导学生参加政府举办的省级及其以上三类比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成绩显著,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奖励 1 项及其以上;国家级三等奖 2 项及其以上;省级一等奖 1 项及其以上),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组成审核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核,获得成员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同意者方可向学校推荐。符合推荐条件者,教师所在学院如实向学校提交书面推荐报告,以及教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

符合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院组织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申请材料经本单位教职工评议、教学单位审核后,将学院初审评议结果、教师申报材料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学院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

3、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组成审核认定工作组,对申请认定的教师进行认定。

四、报送要求

申报“2020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学院需提交材料:

每个学院需提交《商丘师范学院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教师汇总表》1份(见附件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学院初审意见表》1份(见附件3)。以上纸质材料均需负责人签字、盖章。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756320758@qq.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2020双师认定

(二)申报人需提交材料:

每位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需单独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商丘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档案袋内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2份(见附件1)、支撑材料1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复印件、申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表、支撑材料册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提交。

(三)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材料报送时间:2020101920

报送地址: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三商楼125办公室)

联系方式:于老师 3057037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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