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度教学督导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一、评选条件
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督导工作1年以上的,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校情、院情,关爱师生,能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实事求是、敢说真话,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
2.超额完成学校规定听课任务,即每学期听课(包含评课)不少于6学时;此外,担任领导职务的院级督导员还完成了学校规定的领导干部听课任务;
3.积极参与教学各环节督导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在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积极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相关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督导工作先进个人,请报送候选人推荐信息表,见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2.鉴于要审核2018-2019学年院级教学督导员的工作量,请报送本学院督导员2018-2019学年听课记录本。
3.纸质材料报送时,请各学院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封皮上打印出学院名称、内容明细等。
4.督导先进个人的电子版发送至sqsyjxjkk@126.com;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6月17日中午12:00前,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监控科(中德友谊大厦125室)。
联系人:曹松梅
手机:15993990615(小号61615)
微信号:15993990615
办公电话:0370-3057036(小号667036)
邮箱:sqsyjxjkk@126.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