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17: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落实《商丘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商师教政〔2022〕9号),结合教育评价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组,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2022年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要坚持全员参与、评赛结合,贯彻“大练兵、大比武、大展示、大提升”要求,“主干课、一本书、随机抽、分类比”多形式开展基层教学竞赛活动。

各学院在组织院级教学竞赛活动基础上,评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级,并按要求报送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附件1)。同时按照推荐名额(附件2),推荐候选人参加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附件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组织遴选省级参赛选手。

各学院可参照去年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教办高〔2021〕265号)》(附件4)制定并提交本学院的《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工作方案》。

二、注意事项

1.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在外进修学习、实践锻炼的教师),无特殊情况均需参加年度教学质量评价。

2.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共四类。

3.本年度仍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职称层次分别核定各学院的优秀指标,优秀率不得超过被评人数的30%。若某一层次不足1个优秀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1个优秀指标,但总数不能超出本单位总比例之要求。(“教学质量免检教师”按优秀等级报送,不占30%名额。)

4.在计算总评成绩时,专家评价占30%、同行评价占20%、学生评价占50%。专家组成员应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同行评价应在全员互相听课的基础上进行,评分应能体现不同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差异;学生评价成绩(即网上评教成绩)将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提供;教学事故相关信息由教务处提供。

特别注意: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实施和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57号),教师连续两次学生网上评教成绩位于本单位参评教师网上评教成绩的后20%时,该教师当年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5.为便于统计和归档,请完整填写EXCEL版《商丘师范学院2022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1)中的每一个单元格,若行数不够,请自行增添,但不允许改变表格结构(例如,不允许合并单元格)。对于因特殊原因不参加本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的任课教师,也请务必填写表中的A-D共4列信息(其他列信息可不填)。

6.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6月15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3和《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工作方案》共计3份资料的纸质版至三商楼一楼125室,电子版发至lixizh8@163.com邮箱。评价过程中的其他原始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联 系 人:李相中

联系电话:18737052805(62805)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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