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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关于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15:39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2018年工作安排和《商丘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及《商丘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细则(试行)》(院行字〔2016〕38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长期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按照任教课程所属学院归口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同等条件下,凡获得过校级以上“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认定满足该条件。

2.近三年2014-2015、2015-2016、2016-2017学年)连续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并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认真从事教学方法研究,教法先进,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精良并具有本学科的特色,能结合主讲课程的特点,融会贯通地使用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及互动式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效果优秀,从未发生过教学事故且近三年内教学评价结果曾获得过优秀等次,同时,三年内学生评教成绩曾在本单位前20%。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以上:

1)积极从事教学、教改研究,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或主持完成校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学教改论文1篇以上;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和教研室活动,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主持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者参加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撰写工作,主编、副主编撰写2万字以上,参编撰写5万字以上;

3)获得过厅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标兵”、“教学奉献奖”、“青年教师教学奖”二等奖以上等荣誉称号。

4)指导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凡辅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优先认定满足该项。

申报教师须有充分的佐证材料证明符合上述条件(本次相关材料在下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中不得重复使用。评选条件中第4部分获奖情况能自证符合申报条件即可,不必多列)

三、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略)。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其成员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评选过程中的组织联络、各种申报材料的接收管理与资格审查等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遴选4月17日截止、4月18—19日报送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对本单位申报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教师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采取实地听课、随堂评价等方式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各教学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选拔推荐本单位专任教师5%的候选人,推荐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上报。

对仅不符合评选条件第3条(即:近三年内教学评价结果曾获得过优秀等次,同时,三年内学生评教成绩曾在本单位前20%)的优秀一线教师(不含处级干部)学校允许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名“提名候选人”参评,但必须按照选拔程序进行遴选推荐,且占用本单位推荐指标。同等条件下,学院应优先推荐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

2.资格审查4月27日截止)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初评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且不允许学院再补报所占用名额。

3.学校初评6月20日截止)

由校长教学质量奖初评专家组(组成人员略)进行初评。初评采取学校专家组随堂听课和学生随堂评教的方式进行。专家组随堂听课得分占70%(其中听课成绩占80%,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占20%),学生随堂评教得分占30%。专家组随机听课过程中,对于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导致随机听课无法正常进行者,实行一票否决。

初评期间确因特殊原因没有教学任务的候选人,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安排,邀请专家听课考评。参评教师的教学内容从个人上报6个课题中现场随机抽取,教学方式按照课堂教学进行。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每位初评候选人得分高低选出20名终评候选人。

终评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复议,由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做出复议决定。

4.学校终评6月下旬)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和学生评审团对全部终评候选人进行观摩教学,每位终评候选人观摩教学的时间为30分钟。候选人选取任教课程的3个课题的教学设计,参赛之前提交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比赛时从3个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观摩教学(教学设计表格、观摩教学的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每位终评候选人的最终成绩为综合评价得分。由观摩教学专家评分、初评考核、学生代表评分的分值,按7:2:1的权重计算出总分。由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总分前9名的终评候选人投票选出不超过6名的最终获奖者(每位获奖者需获得2/3以上赞成票处级干部不超过获奖者的1/39名终评候选人中的落选者获得提名奖。

5.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及表彰7月之后)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将获奖者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下半年并组织教学观摩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各教学单位遴选候选人时一定要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宁缺毋滥,注重发挥评奖活动正能量,力争通过评选活动带动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提升。

2.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单位留存至本届评选工作结束。

3.各教学单位上报候选人材料时,需提交本单位候选人汇总表2份(见附件2)每位推荐教师提交的材料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粘贴材料清单(见附件3),袋内材料包括:申报表2份(见附件1)、装订成册的完整课程教案1份、教学进度表1份、按“评选条件”序号装订成册的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版汇总表、申报表、佐证材料册和材料袋封面清单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交上述纸质材料外,各教学单位需提供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推荐教师材料电子版(包含:申报表、教案、教学进度表、课件),每个推荐教师一个文件夹。电子版因附件较大只接受u盘拷贝。

上述材料及相关电子版请于4月18-19日报送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九层办公楼307)。办公室只接收各教学单位统一上报的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马宁      办公室电话:3057037    手机:69866    

 

 

附件1: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附件2: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4:2015-2017年 教学质量评价 优秀人员名单

附件5:2014-2017三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前20%教师名单

附件6:商丘师范学院关于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商丘师范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关于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2015-2017年 教学质量评价 优秀人员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2014-2017近三学年各教学单位网上评教成绩前20%.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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