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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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院行字〔2015〕10号)和迎接审核评估要求,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近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第11至12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1. 院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工作情况;

2.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备课、教案、课件、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和教学进度计划等情况;

3.2017届毕业论文抽查及2018届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

4.期中考试或平时考核安排情况;

5.上学期期末试卷及补考试卷抽查;

6. 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7. 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运行情况;

8. 低年级学生上晚自习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办法进行检查。

1.各学院自查(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各学院进行自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汇总存档。

2.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及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

(1)第11教学周(11月13日—11月17日),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深入教室查看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2)第12教学周(11月20日—11月24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分组到各学院进行抽查。

(3)11月27日—28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分组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好院级教学督导组织作用,认真开展自查;

2.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学院在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之前,应准备好期中教学检查分项清单(检查内容1-8项)及总结报告,提交校教学督导专家组。

(二)内容说明

1. 院级教学督导组织工作布置和开展情况;

2. 教学进度检查。依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检查进度执行情况(见附表);教师教案及课件检查。重点检查PPT制作态度是否认真,结构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合理,文字是否精炼,形式是否多样等;教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见附表);作业检查:针对各专业课程的特点,检查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数量、质量和规范程度等(见附表);

3.毕业论文检查。检查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资格、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成绩评定等(见附表);查看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

4. 学院课程考核制度及期中考试或平时考核情况;

5.试卷检查。抽查试卷批阅及存档情况(见附表);

6.听课记录。各学院处级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等人员听课完成情况(见附表);

7.实验(技能)课检查。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表的编制、实验报告情况、学生实验成绩情况等(见附表);

8.晚自习检查安排表或辅导教师安排表。

五、抽查时间安排(见附表)

 

联系人:教学监控科 曹松梅

联系电话:3057036(66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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