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也是重要的教学环节。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和专业认证专家组反馈意见,并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院行字〔2015〕10号)和《商丘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商师政文〔2022〕30号),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实验、实训等主要环节。本次重点督查2023届毕业生的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的开展情况以及其它年级的两周集中认知实习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团和基层教学组织作用,以学院自查整改为主。
1.单位自查(第10教学周)。各教学单位要对照督查内容,组织学院专家组自行普查,做到督查内容全覆盖,自查报告请于11月1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做好学校抽查准备工作。
2.学校抽查(第11教学周)。学校督查组到相关学院随机调阅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若干原始档案材料。学校督查组抽查时,各教学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和工作成效等原始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6日-10日(第10教学周),学院自查。
2023年11月13日-17日(第11教学周),学校督查。
联系人:龙坡涛
电话:0370—667036(61826)
邮箱:sqsyjxjkk@126.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