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根据《关于开展“商丘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梳理相关材料,认真准备,要求各教学学院全部参加教学督导先进单位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
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院领导重视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明显成效及相关支撑材料;
2.院级教学督导员超额完成学校规定听课任务,即每学期听课(包含评课)不少于6学时;此外,担任领导职务的院级督导员还应完成学校规定的领导干部听课任务;
3.院级教学督导员对本学院教师课堂听评课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并在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学院教学监控体系完善,强化自我监控与管理,加强过程引导,开展了深入课堂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践教学等多样化督导活动;
5.学院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进行整改,撰写有相应报告或工作总结。
(二)教学督导先进个人
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督导工作1年以上的,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校情、院情,关爱师生,能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实事求是、敢说真话,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
2.超额完成学校规定听课任务,即每学期听课(包含评课)不少于6学时;此外,担任领导职务的院级督导员还完成了学校规定的领导干部听课任务;
3.积极参与教学各环节督导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在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积极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相关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督导工作先进个人,请报送候选人推荐信息表;
2.鉴于要审核2017-2018学年院级教学督导员的工作量,请报送本学院督导员2017-2018学年听课记录本;
3.纸质材料报送时,请各学院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封皮上打印出学院名称、内容明细等;
4.督导先进单位评审PPT的电子版发送至sqsyjxjkk@126.com;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6月26日(第十七教学周,周二)中午12:00前,报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监控科(中德友谊大厦125室)。
联系人:曹松梅
手机:15993990615(小号61615)
微信号:15993990615
办公电话:0370-3057036(小号667036)
邮箱:sqsyjxjkk@126.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