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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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奖决赛实施细则
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8:4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举办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奖的通知》规定,为搞好决赛阶段的评选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决赛阶段的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二、获奖等次的评定

各教学部门按学校分配的获奖人数评选出的三等奖由学校直接认定为三等奖获得者,一、二等奖由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委员会评选产

三、决赛内容及方式

决赛内容包括评查参赛教师的教案和课件、学生评教、观摩教学三个方面,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价计分

1.教案、课件的评查。各教学部门初赛结束后,应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本部门初赛情况及推荐参加学校决赛候选人讲授一门课程的一学期完整教案(纸质版)及完整课件(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九层办公楼310室),由评选委员会专家根据《商丘师范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奖教案、课件评分标准》(见附件1)集中进行评分。

2.学生评教成绩按《商丘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院行字【2016】3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第3款第2项的规定确定。(网上评教成绩参考范围为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学年,以最高成绩计算)。为降低院系间的偏差,学生评教成绩会按参赛者在院系排名情况进行数学校正。个别教师因非个人原因缺少网上评教成绩者按近三年的教学质量评估最高成绩定档次分。

3.观摩教学分三个组(文科组、理科组、综合组)集中举行。每位决赛候选人进行观摩教学的时间为15-20分钟,其中3-5分钟为说课时间、10-15分钟为授课时间。说课包括对教学目标、本次教学观摩内容在本专业或本课程中的地位、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材选用以及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说明。

评选委员会根据《商丘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教学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每位决赛候选人的观摩教学效果进行现场打分,并要求听完五人通过比较后再统一打分。

4.每位候选人的决赛成绩由教案和课件评定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及观摩教学成绩按1:3:6的比例综合确定。不需要课件的技术课老师只评定教案成绩。

四、观摩教学时间

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奖的观摩教学定于6月10日举行。

五、奖励名额

按《办法》的规定,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若干名(占实际参赛人数的20%)。

六、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晋升职称时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加分。

七、决赛要求

1.每位决赛候选人应准备三个专题的现场教学课件。

2.举行观摩教学的前一天各位决赛候选人抽签确定观摩教学的讲授顺序;比赛当天,每位候选人提前二十分钟抽签决定讲课专题。

3.各教学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候选人参加观摩教学的时间,选派教师及20至30名学生到现场观摩。

八、附则

1.本细则未具体规定的,按《办法》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商丘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委员会研究决定。

2.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细则进行解释。

 

 

附件:

 1. 《商丘师范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奖教案、课件评分标准》

 2. 《商丘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奖观摩教学评分标准》

                       

 

      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委员会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代章)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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