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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院行字〔2017〕56号)和《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2015〕10号)文件规定,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员、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务处将组成巡视组,开展期终考试巡视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加强试卷印制、分发、考场布置、监考、试卷评阅、分数登录、试卷装订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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