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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院行字〔2017〕56 号)和《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2015]10号)文件规定,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员,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务处将组成巡视组,开展期终考试巡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试卷印制、分发,考场布置,监考,试卷评阅,分数登录,试卷整理等环节管理,确保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6月23日
上一条:校领导深入考场巡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工作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落实《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等5个管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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