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02日 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我国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构建了“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体系。即自我评估、院校评估(合格评估或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国际评估。专业评估是新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业评估是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落实高校分类管理、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高校加强自身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2016年,河南省启动了10个专业的评估工作,当年我校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园林、生物技术4个已有3届毕业生的专业参加了评估(排名尚未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也被列入评估名单,但经与教育厅协商不参与排名)。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教高【2017】936号),启动2017年度79个本科专业的省级评估工作。7月1日,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转发了教高【2017】936号文件,启动相关专业迎接省级评估的准备工作。同时,启动其他本科专业学校自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强调如下事项。

一、参评范围

我校凡有3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都必须参加省级评估。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要求进行。鉴于参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8月底下发,各有关学院可按照2016年的河南省专业评估通用标准进行准备。凡有1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进行自评,参照2016年的河南省专业评估通用标准准备。专业评估通用标准详见《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表》(信息填报表中注明专业的项目可参考填写)。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教高【2017】936号)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省级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程序复杂,材料要求高,评估结果影响深远。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和工作组(由教学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办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认真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认真挖掘、梳理、汇总有关材料和数据,扎实做好各项材料的准备和归档工作。切实做到定性材料规范、严谨、有自身特色。定量数据全面、准确,有支撑材料。

专业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专业所在学院是第一责任单位。但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涉及学校多个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有大局意识,服务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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